近日,岳西法院立案受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近1200万元,案涉双方均是岳西较知名的企业。原告某公司在立案后,即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要求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的一处房产中的六套别墅和十四个车库予以查封。该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仔细地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制定处理方案。
后经承办法官多方协调,房产局配合执行了法院的“预查封”,“对房产部门已经办理预售许可登记的在建工程立即查封;对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在建工程,房产部门在办理预售许可时,需告知法院,未经法院准许,不得办理预售许可。”
(岳西法院 韩晓将、柳林满)